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坑塘渔业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坑塘渔业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运河、湿地、水库、坑塘、沟渠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环境保护。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综合施策,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生态补偿、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落实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主要包括:
一是长年耕种的纯耕地;
二是休耕、撂荒的耕地;
三是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
四是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
五是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这是指在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上建设的房屋,只硬化了地面但未建设房屋的,不属于本次摸排范围;
六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等等。
七是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整治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这是指对“二调”确定耕地存疑的,通过举证,严格界定是不是在“二调”前就已建成。
占用耕地是指对原本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进行非农业用途的占用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耕地的减少,进而影响粮食生产和农民的生计。
通常,占用耕地是指将原本用于种植、养殖和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土地改为工业、商业、住宅等非农业用途,或者对农田进行填埋、污染等破坏性行为。
因此,对于占用耕地的行为应当进行严格监管和评估,确保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耕地种植枸杞是农业种植,是利用耕地进行培育产品从而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
分析说明:
农业是以土地资源为生产对象的部门,它是通过培育动植物产品从而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
农业种植也就是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培育植物而获得产品的产业。
耕地种植枸杞是利用土地资源获取枸杞产品的种植业,所以也是农业种植。
广义农业:
是指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五种产业形式,狭义农业是指种植业。
包括生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和绿肥等农作物的生产活动。
水产业:
水产业 (fishery),又称渔业,是指利用各种可利用的水域或开发潜在水域(包括低洼地、废坑、古河道、坑塘、沼泽地、滩涂等),以采集、栽培、捕捞、增殖、养殖具有经济价值的鱼类或其他水生动植物产品的行业。
台安县地处辽宁省中部、辽河三角洲腹地。
位于北纬41°25′、东经122°21′,处在沈阳、鞍山、营口、辽阳、盘锦、锦州等辽东半岛城市的环抱之中,西接辽河油田,东临鞍山钢铁公司,靠近大连等港口。台安县地处辽河平原腹地,境内无山,地势平坦。台安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秋、冬季西伯利亚一带的寒冷干燥气团南侵;春、夏季海洋温暖湿润气团北移,台安处于其过渡带,气候变化较大。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干冷同季,温暖适宜,雨水充沛,日照充足,春季风大,冬季寒冷。台安县地处辽河下游,水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有11条中小河流,3条外河(辽河、浑河、绕阳河)穿境而过。全县渔业水资源利用面积共40683亩(已利用面积21,963亩),河道面积4,621亩,坑塘面积10343亩,干渠3868亩。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坑塘渔业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坑塘渔业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